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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之走无常 第11节

 

也是因为这样,飞虎不得不被转移离开原来的军犬基地,因为它太凶了,其他的军犬有它在,都不敢吃食,一个个尾巴都夹得死紧,更不用说训练了。

当时也是恰好,二猛跟当时的大队长,现在的严副军长想要去军犬基地借一只军犬帮着做一个挺棘手的任务,结果,听说了飞虎的情况,当即大喜,至此,这飞虎就落户j市这边儿的军区,平常就是二猛照顾着。

不过,大家都没有把飞虎当一只普通的狗,对于这里的人来说,飞虎就是他们的战友,是他们的兄弟,平常不管谁有点儿好吃的都忘不了飞虎。

三年前,执行一个任务的时候,飞虎追击敌人都已经穿过边境线了,我们的士兵着急却没有办法跟过去,大家都觉得飞虎这次怕是完了。

毕竟,飞虎再厉害,它终究还是一只狗,它聪明,但绝对没有人类的狡猾,大家只能趴在边界线那里,默默地祈祷飞虎能平安回来,至于抓捕逃出去的敌特,这个想都不用想。

结果,谁也没想到,五天后,飞虎不仅回来了,并且把那两个跑出去的敌特给伤痕累累的拖回来了,还拐带了一个漂亮的狼族公主回来做媳妇儿。

为啥知道这个是狼族的公主,因为那两个敌特就是被狼群给拖拽过来的,领头的头狼跟飞虎媳妇儿长得特别像,是北方地区特别少见的金红色皮毛的鬃狼。

鬃狼是南美最大的犬科动物,同时也是一种珍稀的犬科动物,与红狐极为相似,一不留神便会认错。

它们背部和腿部皮毛呈黑色,体侧皮毛为红褐色,像穿着一件金红色的衣裳,尾巴和喉咙处为白色,腿细且长,身体苗条,一双大耳朵向上直竖。

鬓狼一般不狩猎大型猎物,因为它们的牙齿不发达,但它们就像自己的长相非常容易与红狐弄混一样,智商也跟狐狸一样远高其它动物。

它们的栖息地以开放的树丛和湿地为主,比如高草原和灌木丛等地,同时也喜欢稀疏且干燥的灌木丛,有时在农田和牧场活动,基本上不会出现在北半球这边儿。

估计会在毛子国驻扎,应该是不知名原因被驱赶流浪过来的一两只流浪的鬓狼,然后遇上了同样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东北狼也就是灰狼的狼族首领。

至于原因,就是因为这一对儿兄妹或父女,除了身上的毛色之外,无论是体型还是形态明显就是东北狼的特点,那些狼群中的狼也能证明它们本来的血统。

后来,大概是狼王舍不得女儿/妹妹,又或者是毛子国那边儿的环境不招狼王的喜欢,这狼群干脆迁徙到了他们部队附近的一处叫红峡谷的地方安家落户。

部队的人都知道这个狼群的来历,是火龙的娘家,狼群也知道那些穿一样衣服的两脚兽是自己女儿/妹妹的婆家,所以,两边儿相处的非常融洽。

火龙很聪明,能轻易理解人的意思,但它是狼,对人有着天t z然的防备,并不听任何人的指挥,但会跟在飞虎的身边,很好的打配合。

这次,飞虎受伤非常严重,都说狼是铜头铁骨豆腐腰,由狼驯化过来的狗自然也是一样,飞虎的腰被敌人给打断了,经过军医的全力抢救,现在算是能勉强站起来,行动几乎全靠前爪撑着,再想出任务是不可能了。

部队里的人都想收养它们,但他们没办法带它们回家,一个是怕家里人嫌弃浪费粮食会害了飞虎,也怕火龙聪明的看出什么,会报复自家人。

再有,他们自知他们这边儿的伙食跟叶知秋那边儿比起来差的远了,最主要的一点是,他们已经知道叶知秋在跟隐世的名医学习医术,手里有不少好药。

就想着,万一呢,万一飞虎跟在叶知秋跟前,叶知秋能出手将飞虎治好了呢?

叶知秋到的时候,就看到严副军长正在犬舍里,很是败家的,红着眼圈儿把新鲜的野兔肉块儿喂给地铺上铺着鹅毛口袋的猎犬飞虎口中。

那飞虎的后腰到屁股处有一夹板,上面缠着布条固定,明显很不舒服,也不适应,吃东西都显得有些费力,却很温柔的用舌头舔着给自己喂食的严副军长。

似乎是在安慰着自己这个老朋友,在告诉他自己没事儿,不要难过。

飞虎身后的火龙趴卧着,时不时的用舌头舔着夹板的缝隙,帮着自己的丈夫消毒,舔几下之后,才会歪头在食盆里叼出一块儿兔肉,嘎嘣两下给吞进肚子,然后继续给飞虎舔毛。

犬舍的门被推开,火龙非常机警的起身站在飞虎跟严副军长的身前,死死的盯着叶知秋三人,尤其是叶知秋跟蓝海生,似乎只要他们做出对它身后的飞虎还有严副军长不好的举动,它就会立马咬断他们的脖子。

二猛也严副军长敬礼之后,赶紧对火龙解释道:“火龙,你跟飞虎以后是要跟着小秋他们一起生活的,小秋就是叶哥的妹妹,她会医术,以后会治好飞虎的。”

火龙在听到叶哥的时候,聪明的朝着障碍墙那边儿看去,它身后的严副军长帮着确认道;“对,就是总陪着你们训练的那个叶哥。”话音落,火龙收起了身上的敌意。

等听到叶知秋能治好飞虎的时候,之前的那种随时要咬死你的眼神立马柔和下来,叶知秋甚至觉得自己能从那棕色狼眸中看到了讨好跟谄媚,还特意去把自己食盆拖了过来,送到叶知秋跟前。

叶知秋好笑的一扶额,这东西怕是要成精吧?她也没让火龙失望,说道:“放心吧,飞虎只要不缺胳膊少腿儿的缺零件,我保管能治好它,至少能保证它正常行动没有问题。”

火龙一听急了,过去,对着毫无防备的严副军长就是一屁股,将人撞了个跟头之后,立马咬住飞虎身下的鹅毛口袋,然后费力的往后拽。

严副军长直接给气笑了,忍不住骂道:“娘老子的,你这还真是个养不熟小白眼狼,老子每个月一小半儿工资都进你们俩肚子了,这会儿开始嫌弃老子碍事压着鹅毛口袋了!”

火龙才不在乎严副军长的咒骂呢,不过,在听到飞虎的两声低沉的叫声之后,火龙还是不情不愿的走过去,舔了舔严副军长的脸算是道歉,又把爪子很是敷衍的放在严副军长的手臂处拍了拍。

就跟例行公事的完成任务一样,做完了这两件事儿之后,它立马又来到了叶知秋的身前,讨好的直起身子,两只前爪并在一起上下摆动,就像小孩子作揖一样,特别可爱。

然后,它似乎觉得自己还得做点儿有诚意的事情讨好一下叶知秋,到时候好让她给自己丈夫好好治,满屋子跑了两圈儿之后,又打量了一下叶知秋跟蓝海生。

最后,它来到林子轩脚下,嗷呜嗷呜的轻声叫了两声之后,它趴伏在地上,还特意晃了两下并不能抬起来的尾巴,将地上的灰尘都给扬了起来。

这次,就连二猛都忍不住骂道:“好你个火龙,咱们认识这么长时间,我也没看着过你让人骑你后背上,这会儿倒是大方的主动要驮人,你还真是够现实,会见风使舵的!”

叶知秋笑着蹲下身子,摸了摸火龙的头,明显感觉到它僵硬了一瞬,但又很快的放松下来,一副随便叶知秋怎么摸它,它很享受的样子。

◎商谈药方◎

严副军长差点儿被这头白眼狼活活气死,抬起脚就要踹火龙的屁股,一直趴在鹅毛口袋上的飞虎赶紧伸出两只爪子要去抱严副军长的腿,那是它媳妇儿,就算好兄弟也不能给踢啊,只是无奈它腰上站起来实在费力。

叶知秋非常喜欢这两条退役军犬,无关它们做过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身上的军功,只单纯喜欢它们的聪慧还有比很多人类更真挚的感情,所以,她很自然的把火龙挡在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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