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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曜走到小客厅的留声机前,蹲下来在矮柜里找唱片:“不是我说的。是那时候我找你闹出了很大的动静,所以不少人都知道。”

路昭更觉得不好意思了,站在他背后,忍不住拿脚上的棉拖鞋踢着地上的地毯:“很多人知道吗?那我岂不是在你的交际圈里很出名。”

“对。几乎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为了找未婚妻,几乎把首都掘地三尺了。”方曜一边翻找唱片,一边漫不经心地说。

路昭踢着地毯,小声说:“那时候我还不是你的未婚妻。”

方曜:“我是这么声称的。”

路昭:“……”

方曜拿出了唱片,搁在留声机上:“在高原上工作的时候,我还声称我已经结婚了,拿你的照片给别人看,说这是我太太。”

路昭:“……”

他小声说:“要是我最后没答应嫁给你……”

方曜回头看他,略一挑眉:“那就是我太太跟野男人跑了。”

路昭瞪了他一眼:“你这造谣也太离谱了。”

方曜笑了笑,打开留声机,将唱针搁在旋转的唱片上,悠扬的音乐立时飘了出来。

路昭抱怨:“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又要跳舞。”

方曜笑着朝他走过来,伸手揽住他的腰,柔声哄他:“一边跳舞,一边说话。”

路昭虽然嘴上抱怨,但方曜一靠近,他仍然配合地抬起了手,搭在他肩上,随着他走起舞步。

“为什么要一边跳舞一边说话?”他不满地瞅着方曜,可语气已经不自觉地放柔了。

方曜垂眼看着他:“这个留声机太久不用,试试有没有坏。”

路昭哼了一声:“我才不信呢。”

方曜低声道:“好吧,我说实话。”

路昭抬眼瞅着他。

“因为和你跳舞是件浪漫的事。”方曜低头蹭蹭他的鼻尖,“我好喜欢。”

被他这么亲昵地蹭一蹭,路昭的脸都热了,嘴角忍不住上扬,小声说:“这还浪漫么?穿着拖鞋呢。”

方曜道:“重要的是跳舞的那个人,不是这些形式。”

路昭弯着嘴角,故意说:“我觉得形式也很重要。我喜欢有仪式感,因为以前没有经历过多少隆重场合,没有烛光晚餐,也没有穿过晚礼服裙。”

方曜想了想,说:“好吧。我们去定做一套晚礼服裙,每次跳舞的时候,你要换上裙子,我也要穿上西装,用两斤发胶梳一个大背头。”

路昭终于扑哧一声笑出来:“那样太傻啦!”

他把脑袋靠在方曜肩上:“太麻烦了,还是穿着拖鞋跳吧。”

只要是和这个人在一起,别的都不重要。

方曜也微微一笑,搂着他慢慢走着舞步。

路昭靠在他肩上笑完了,忽然回忆起一桩往事,抬起头来:“对了,我想起来,我就是在这里,看见过你和别人跳舞。”

方曜一挑眉:“我有和别人在这里跳过舞?”

路昭斜了他一眼:“别不承认,我记得清楚着呢。”

方曜:“我确实一点儿也不记得了。”

“就是那位白小姐,徐先生的青梅竹马。”路昭回想往事,却发现自己有点儿记不清白小姐的模样了,只记得他穿着条颜色鲜艳的裙子,非常惊艳。

具体是哪一个鲜艳的颜色,他也记不得了。

路昭心中十分惊讶。

他一直觉得自己的记性很好,尤其是这些关于方先生的事情,他每一件都记得很清楚。所以,他总觉得方先生说的“不记得了”是在哄他骗他。

可没想到,连白小姐这个“头号情敌”,自己居然也会忘记长相。

因为真的过了太多太多年。

而他的生活里,又挤进来太多其他的人和事。

要不是因为白小姐的事情发生在他的十八岁,是大好青春里一道深刻的记忆,他可能早就把这号人忘了——毕竟,有些不太熟悉的大学同学,他现在都想不起名字了。

他现在才三十一岁,尚且如此,五十岁的方先生,就更加不记得这些无关紧要的人和事了吧。

方曜见他愣住,就配合地问一句:“行知的哪一位青梅竹马?他的青梅竹马可太多了。”

“叫白淑。”路昭白他一眼,没好气道,“你们这朋友当的,你说他青梅竹马多,他还说你的追求对象排队排出几里外呢。”

方曜:“那可真是冤枉。这么多年,你不也就看见这位白小姐一个么?”

路昭一想,还真是,之前去方先生的单位给他送饭,也没见他和哪位异性走得比较近。

他就略过这些,接着说:“那时候我在楼上照顾方恒,准备下楼的时候,正好看见你们在楼下的客厅跳舞。”

“我那时候刚从暨州到首都来,又黑又瘦,才一米七,天天穿着几身舍不得扔的旧衣服,土气得很,看到你们在楼下跳舞,心里羡慕得不得了,但是又不敢下楼去打扰,怕出丑。”

方曜回想一番:“也没有很土气,那时候的大学生都那样……不过,我真是想不起来,刚见你的时候你是什么样子了,因为你总低着头。”

路昭略感惊讶:“是吗?我总低着头?”

他自己倒没有感觉。

方曜点点头:“对,每次我看过去,你就是低着头的,所以我没看清过你的脸。”

路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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