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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只是有缘无分,所以才一直找不到你,”他嗓音轻轻,“但是知夏,我是不是差一点——就再也见不到你了?”

仅仅是一个假设,林霁便已经感受到了撕心裂肺的剧烈疼痛,他在第一眼看见时便浑身发冷,触目惊心的苍白隆起隐约可窥见受伤时的惨烈程度,像干枯的荆棘花枝,无形的尖刺在他胸膛里戳出正片的鲜血淋漓。

如果,如果真的出事,他是不是只能在很多年后找到郑知夏的一块墓碑,从此那些迟到的情感和至今未曾说出口的话再也没有说出口的机会——或许能对着墓碑讲?但郑知夏不会再知道了。

他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曾经最真挚最宝贵的喜欢,其实不是一场孤单的独角戏。

仅仅是这么一瞬的念头,林霁便瞳孔紧缩,几近窒息,后怕令他拂过那些伤疤的手指轻轻颤抖,他很慢地附身,将脸埋在郑知夏膝上。

温热的水滴落下,郑知夏浑身一僵,已经落在林霁肩上的手掌顿了顿,瞬间便失去了推开他的力气。

他从没有看过林霁的眼泪,即便是十八岁那年被打得满脊背都是鞭痕的时候,林霁都未曾落过一滴泪,此刻他却在因为一些早已愈合的旧伤疤哭得无声无息,颓然得好似在一瞬间老了许多,成为一个真正的,普普通通的三十岁男人。

郑知夏很轻地吸了口气,闭着眼收回手。

“不会的,”他轻声说,“就算伤得再重我也会活着的,如果那个时候死掉,妈妈会撑不下去的。”

那时候的宋白露将他当成了全部的精神寄托。

可林霁还是沉默不语,郑知夏只好伸手去托他的脸,却反倒被林霁握住手腕,在手心落下一个明显到不容错认的吻。

“幸好……”林霁低声呢喃,“幸好你回来了。”

郑知夏脑中一空,几乎慌乱地抽回手,嘴唇翕动几下,最后只能说一句:“确实能算运气好的,后来在住院的时候,我认识了cris。”

在林霁听来这只是一次欲盖弥彰的强调,他甚至赞同地点了下头,对郑知夏微微一笑。

“原来你们是这么认识的。”

他的眼睛依然是湿润的,郑知夏怔愣了瞬,完全没有想到他会这么说,结果下一秒就险些被林霁吓得跳起来,又因为双腿的疼痛而无法动弹。

——林霁垂下头,虔诚而珍惜地吻了吻他膝上狰狞的伤疤。

“你在干什么!”

郑知夏的呵斥慌乱而虚张声势,事实上他脑中一片空白,只能伸手试图挡住那烫人的触碰,却被林霁握住手腕,摩挲了下凸起的伶仃腕骨。

他其实瘦了很多,林霁曾以为是饮食的问题,现在才明白是为什么。

“知夏,”他单膝跪在地毯上,语气莫名郑重,“其实有些话,我不该在你刚回来的时候就说的,可那天晚上确实喝得太多,说了很多真心话。”

郑知夏抿着唇,感受到心脏在无可救药地加速跳动。

“我——”

“我知道你有男朋友。”

林霁温和而不容拒绝地打断了他,而后苦涩一笑。

“可是喜欢这种事情是不可控的,以前是我蠢,以为对你不过是友情,做了很多伤你心的事。”

他原本不应该在今天就和郑知夏说这些,可人生苦短,意外总是无法预测,何况他今年已经三十二岁,若运气好,说不准能活到七十,但即便如此,也不过能再见郑知夏三十多年。

三十多年未免太短,他不愿再多浪费一分一毫。

于是他又笑了笑,说:“我只是在情难自禁地喜欢你,和你有没有男朋友一点关系都没有,知夏,是我心甘情愿,完全不求你有什么回应。”

“你就和从前一样,把我当成哥哥好了。”

本能

郑知夏眼神颤动,短暂的半分钟内他想到了很多的事——譬如幼年时在家门口把膝盖摔得鲜血淋漓,第一件事却不是回家,而是一瘸一拐地跑去找林霁玩,彼时林霁的神情很无奈,连帮他上药的手都很平稳;又譬如有年冬天他在宿舍写卷子,突然接到电话说往外看,而林霁穿着大衣围巾,手里提着一兜刚出锅没多久的羊腩煲,就这么隔着围墙和一条林荫路对他招手微笑;还有那年冬天盛大的订婚宴,他坐在黑暗中微笑鼓掌,腮边温热濡湿的触感比台上光影更像一场朦胧的梦。

苦痛遥远,能记得的总是不太多,只剩那时刻骨铭心的情感残留至今,郑知夏有些茫然——林霁的喜欢看起来好真实。

比幼年时包容的目光更温柔,比青春期时的惊喜更像梦,比后来的酸涩年岁更令他胸膛刺痛,好像连心脏都已经裂成两半,空荡荡装不进任何的东西。

“你……”

他在林霁湿润的目光中被莫名的力量催促着开口,可不过刚吐出一个音节,便又住了嘴,他的手腕仍然被握在林霁手中,那么烫,像是一捧从未熄灭的暗火。

“你怎么会喜欢我呢?”

他终于还是问出了口,茫然的,却下意识握紧了林霁的手。

“你喜欢的是女孩。”

林霁很轻地笑起来,眉眼舒展,隐约有些无奈,他没有起身,熨烫妥帖的西装裤上已然布满折痕。

“确实,我一直都喜欢女孩,”他说,“所以我想了好久,才弄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思,说实话,最开始的时候的确有些……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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