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书网
费书网 > 夫人每天只想捡漏暴富 > 夫人每天只想捡漏暴富 第119节
字体:      护眼 关灯

夫人每天只想捡漏暴富 第119节

 

她哪里知道,眼前这位外貌、气质与年龄严重不符的女子,便是魔都四大家族之首的主母、华夏首富焦阳的妻子、也是焦一琛的母亲叶佳。

她之所以认不出叶佳来,一方面是叶佳为人低调、不喜扬名,纵然她有着惊人的财富,一旦曝出,妥妥的世界首富,但在她看来也不过是虚名罢了。

另一方面,叶佳虽然在二十年前,曾因为网暴轰轰烈烈闹过一阵,几乎全国的人都知道她是焦阳的妻子。

但互联网的记忆是极其短暂的,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互联网则只有七天。

此事过去二十年,早就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了,除了老一辈的人,谁还知晓她的名字,只当她是焦太太。

叶佳问:“那你呢?你叫什么?”

盛兰说:“我叫盛兰!”

叶佳早就知道盛兰的情况,却故作不知,笑道:“盛兰?这个名字听着很像女孩子呢?”

“怎么会像女孩子呢?我这个兰,是君子如兰的兰!”盛兰强调。

叶佳爽朗一笑:“是啊,我倒忘了,兰花有君子之德,这个名字用在男孩身上,倒也雅致,也配得上你!”

她细细打量着盛兰,说:“你刚才怔怔看着我,是觉得我身上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没有!”盛兰赧然说:“我只是没见过像太太这般,美貌与气质俱佳的女子,所以有些呆了!”

说到这里,盛兰又补充:“太太不要误会,我只是欣赏您的美,没有别的意思!”

婆媳相见(4)

叶佳笑了笑:“怎么会呢?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种爱美,不仅仅在于对自己的打扮,也对于别人的欣赏,你夸我美,我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怪你呢。”

盛兰听她说的如此温柔大度,油然生出亲近之情。

叶佳又说:“我这个样子,哪里算美呢,我表哥才是真正的美人。”

盛兰又是一怔:“你表哥?”

确定不是表妹或者表姐,而是表哥?

叶佳笑盈盈道:“对,就是我表哥,他那惊世绝艳之容、倾国倾城之貌,才真叫人一见难忘,即便他现在已经年过四十,依旧是风姿翩然,不减当年呐!”

她抿了抿唇:“也许你会觉得用‘惊世绝艳’、‘倾国倾城’这样的词汇去形容一个男人,有些怪怪的,但我也实在找不出别的词来形容他这种美了。”

想起二十多年前,初见艾伦时的情景,叶佳依旧被他那种超越性别的绝美深深震撼到。

盛兰听她说得如此郑重,也不禁想看看她这位表哥,是不是真的如她所说,美得令人一见终身难忘。

“咳咳,扯远了,快吃吧,不然菜要凉了!”

正说着,服务员小姐姐又把叶佳点的菜端上来。

盛兰见她点的全是辣菜,每一道上面都盖着红红的辣椒,忍不住问:“您是湘省人吗?”

叶佳摇头:“不是,我是川省的。”

原来是川省的,川省人无辣不欢,难怪点的都是辣菜。

不知怎么地,盛兰总觉得叶佳看她的目光中,隐隐有一种长辈看晚辈的慈爱之情。

她先是一惊,随即摇头。

心说,这人年纪不过二十来岁,顶多算个姐姐,怎么会有一种长辈的感觉了。

错觉,一定是自己太饿了,产生错觉了!

吃饭,吃饭!

盛兰忙扒拉了几口米饭。

叶佳吃了几筷子菜,忽问:“小哥,你认识鉴定古玩的专家吗?”

盛兰抬头看了她一眼,诧异道:“你怎么知道我是从事古玩鉴定的?”

叶佳指着盛兰上衣口袋露出来的手套和放大镜,说:“从这两样东西看出来的。”

从事古玩这一行,有两样东西是必不可少,甚至要随身携带的。

一样是用来观察物品细节的放大镜,用细节来判断真假。

另一样就是白手套,古玩多为娇贵之物,若是鉴定过程中不带手套,手汗容易对器物造成破坏。

尤其是一些珍贵丝织品和类似珍珠的有机宝石,一旦沾上手汗,立刻发黑发黄。

这两样东西,相当于厨子的刀,战士的枪,不可或缺。

盛兰笑道:“太太果然观人入微、心细如尘。”

叶佳嗔道:“别太太、太太这样的叫,不知道还以为我活在封建王朝,是某个大财主的正室太太呢。”

“那我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叶佳便是。”

盛兰想一下:“要不,我叫你叶姐吧。”

叶佳给她的感觉,似长辈那般和蔼,又似姐妹般亲切。

且从她的衣着打扮和气质神韵来看,无疑是个大贵之人。

婆媳相见(5)

若是用名字直来直去称呼,对她未免有些不尊重。

她看着长自己几岁,还是叫‘叶姐’比较好些。

“叶姐?”叶佳噗嗤一笑:“行,叶姐就叶姐吧。”

盛兰有些发蒙,不明白她为何发笑。

大两三岁叫姐姐,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她哪里知道,眼前这位外表不过二十出头的女子,已是年逾四旬的中年妇人了。

(小黑炭吐血:我拿你当老婆,你丫竟然想当我姨妈?)

盛兰问:“你找古玩鉴定专家做什么?你是有古玩要鉴定吗?”

叶佳点了点头:“是,我这里有一件祖传的银壶,急着找个专家来帮我看看。”

盛兰扫了她一眼:“我看你打扮品味不俗,生活条件应该不差,且这银壶又是祖传之物,为何这么急着找专家鉴定?是遇到什么难事吗?”

叶佳叹了一口气:“我要卖掉这件宝贝给我老公当医药费……”

于是,叶佳就胡编乱造跟盛兰说了一个穷小子爱上富家千金的狗血爱情故事。

她说自己本是魔都一位房地产大亨的千金,因这两年国家严格调控房价,设置了三条红线限制房地产企业无节制的扩张。

她那个眼里只有金钱事业,丝毫看不到亲情的老爸,为了得到一家资金雄厚金融公司的融资,居然要把她嫁给这家公司老总的儿子。

这家公司老总的儿子,若是个年轻有为、勤奋上进的,那也就罢了,偏偏是个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的纨绔子弟,两年前还因飙车出事故变成瘸子。

她当然不能嫁给这种纨绔废柴,便偷偷跑了出来。

之后,就跟狗血言情剧逃婚的千金一样,遇到了男主,经过一番误会、斗气、拌嘴,然后相爱结婚。

婚后,小夫妻两个过了一段相当甜蜜的日子。

但好景不长,丈夫外出遭遇车祸,被撞成植物人躺在病床上,又屋漏偏逢连夜雨,创业的公司合伙人卷款跑路。

两人的生活,一下子从天堂坠入了地狱。

就在这时,她的老爸又找上门来,对她说,只要她愿意回去和老总的瘸腿儿子结婚、

他就包下他丈夫所有的医药费,然后等他病好之后,再给他五百万当再次创业的启动资金。

她断然拒绝了老爸以金钱砸人的要求,并说,自己就算是穷死、病死、饿死,也绝不会再要老爸的一分钱。

她逃婚嫁给丈夫时,身上没有什么陪嫁的东西,只有一件母亲娘家祖传的银壶。

母亲临终前跟她说,这件银壶是娘家的传家宝,因她这一代没有男丁,这件宝贝才随着她陪嫁了过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