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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天便开始演出了,第一场就收到不少义款,不仅是华侨所捐,还有很多爱好和平的外国人。

从那起,邬长筠几乎每星期都会义演两场,一部部激动人心的爱国剧目,引得相当好的反响。

有个男同学追邬长筠很久了。小三岁,中国人,祖籍武汉,叫居世安,人长得很周正,戴副金丝框眼镜,高高瘦瘦的,是里昂大学正式学生,数学系出了名的中国帅哥。

他是在义演中认识邬长筠的,那一晚,捐了他们一个月都筹不到的善款。

从那以后,邬长筠的每次演出他都会过来,每一次,都给她带一束花。

只不过邬长筠从未收下。

义演的朋友和同学们经常起哄,觉得他们郎才女貌很是般配,对方又是个家世显赫的富家子弟,撺掇邬长筠答应得了。

可无论周围人怎么说,对方用什么样浪漫的方式追求,她始终拒绝,直白道:我只想学习,不考虑其他。

所有人都当真了,毕竟在他们眼里,这个漂亮的明星同学整日除了教室就是泡在图书馆,唯独邬长筠自己知道,学习,不是唯一理由。

她还是总想起杜召,可能因为街边的一支玫瑰,桌前的一本习题,路过的一对情侣……她时常后悔,早知露水情缘会如此刻骨铭心,她便不会开始。可在心里反问自己如若再来一次,好像还是会在那个雨夜毫无顾忌地拥抱他。

本以为时间淡化那些错误的情感。

可并没有,它反而让苦闷更加深刻。

杜召杜召杜召杜召……

每天这个名字在脑海里转无数次!她快要疯了,她要把这个名字、这个人从脑子里彻底抽出去。

于是,当再次看到那个怀抱玫瑰来看自己演出的儒雅青年,她动摇了。

或许一个新人会让自己放下那些糟糕的念想。

邬长筠对居世安没什么过多好感,也不排斥,只能说看模样和性格不讨厌。

他是个很有教养的人,没有富家公子的傲娇与纨绔,只不过总说一些虚头巴脑的大道理,听得她想睡觉。他很有礼貌,也足够尊重人,邬长筠拒绝礼物,出门吃饭、看电影也习惯各付各的,他便配合她,从不强求。

都说日久生情,他们几乎每日都见面,也时常出去约会,但邬长筠还是觉得“情”字难生,见或不见没什么区别,也压根没有一点儿拥抱和接吻的欲望,导致两人在一起半个多月,只限于牵牵手。

总体感受就是——一般般。

她在法国的生活也一般般,从前总幻想着国外美好自由的世界,可真正安定下来,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她性格孤僻,跟很多人玩不到一起,在学校宿舍住了一个月,实在受不了群居,便搬了出来。除了跟居世安在一起,她大多时间还是独来独往。吃食也腻,整天牛奶面包,一点胃口都没有。

唯一的期待就是上课、义演,以及偶尔见上戚凤阳一面,聊聊从前的生活。

晚上,义演结束,邬长筠换上衣服回宿舍,居世安在门口等她。

可邬长筠并不想见他,听他在耳边嘘寒问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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