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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火葬场啊!

 

【1】

结婚。

一个荒谬的议程。

白思源却觉得理所当然。

哪怕周红法,粗糙地使用他却每一份颤栗都实实在在,周红蹂躏瞎子蹂躏爽了,尿意升腾,用他高傲的鼻梁分开阴蒂迅速蹭着前端,白思源狼狈而窒息地攥住周红的一截衣角,混沌不堪时想起了什么,笑了。

做起来为了爽不管对方死活的坏蛋,天生会说甜言蜜语油腔滑调拿她没办法,明知道她不爱任何人,比他更像一个目中无人的瞎子,也只能清醒地,绝望地……陷落。

“乖思思……”

他模糊地听到女人压抑地喟叹出自己的名字,胸口锥心一疼伤口却迅速发热溃烂地快乐起来。滚烫的尿液喷到他鼻梁上,如同迅疾山雨冲刷,白思源眉头与肩皆惊悸地一缩,又气又急又羞,却只嗔怪地呻吟了声就被拧着头发把喉咙深深打开去接,他极难受似的翕动眼皮,又像只霸食的野生动物怕来不及般直起腰反复吞咽,喉结迫切滚动,试图将爱液灌满胃袋,只是一切来的太没防备,还是漏了许多,他呛得脸红气喘,泪水涟涟。

“你是标记领地的狗吗到处乱尿。”

他脸上沾满了女人下体的味道,细长手指接着从脸颊流淌下的水,连内脏都被染上了不属于他的颜色,是个彻头彻尾的骚货,一个人人都爱人人都怕的漂亮婊子。

周红弯腰冲他学了两声狗叫:“反正你是我的吧。”

“你说为什么会没人进来啊,”她又歪头望着门口,轻笑着说,“就说那些人喝酒都是假喝,拿在手上好看,所以不上厕所,只有我是真喝。”

白思源捂嘴咳嗽不停,好久才从口袋里摸出房卡:“送我上四楼我要换衣服。”

“你什么时候把衣服放到四楼了?”

周红引着他上电梯,他微醺似的,一阵咕咕噜噜地回复,双颊飞着红云,他说泰语慵懒,语调起伏不大,是好听的,只是周红没什么好奇心,而白思源也不想刺激她,不然又要愤世嫉俗起来了不是吗。

占三千亩的地起那么高的楼,上层的套房留给下层宾客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吗,房卡都是随请帖寄的,盼着你睡几夜玩几天,也成个会员,来办酒会,宴宾客。

打包与行李?你收下请帖,自然有人交接安排。

每每这时,白思源真的感觉她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妹妹,互相诋毁之外,他不得不包容着她,明明他们同龄,佛历2536年,他出生时,正是泰兰德翻来覆去血腥政变的时候呢,不过,那段日子,对他来说依旧阳光灿烂,算好时节。

“喂,你记得韩谭吗?”洗完澡他清醒了些,坐在窗上,夜幕压在他身上,不压他冷艳,艳压就嗜血。

周红眼睛不抬,捧着他的脚趾剪指甲,敷衍地唔了几声。

“说话。”

“不是他的某个姘头吗,你说的,希望我没记错。”

“他很年轻就干得很高了,在你们这里很不容易呢,”白思源顿了顿,又道,“99年正好有一波破格提拔年轻干部,24岁当了法院副院长。”

“哇。”女人略显冷淡。

“你不是嫁给我,你是我的盟友,我们想要的东西,都会得到的,这叫-。”

我们会是最幸福的一家人,真正的家,和其他血缘都无关。

“什么意思。”作为纯种国人,庙堂之上的东西对周红有着深埋于基因的吸引力,白思源不会无缘无故说废话,他是要送自己当官吗,周红忍不住勾起嘴角,她这样履历的人?

“我伯母那种蠢货都当上了教育部秘书部长,新首相组内阁的时候,你不努力些,我会很丢人的。”

【1】

楼上的人所讨论的韩谭,此刻也在思索着一些楼上人的事情。

“我说,一家子生了对姐弟,有一个是同志,另一个是不是也特别有可能是同志,不管从基因,还是影响来说——”韩谭没打比方,刚刚他是真看见周礼群大姐缠着个长发及腰的妖姬耳鬓厮磨咬得不亦乐乎。

本来他只是对初恋情人的所有爱屋及乌……要不是他应酬完她们就从阳台消失不见了,真欲同这姐姐把酒言欢几回。

所以周礼群也可能是喜欢过自己的吧,他们曾有瞬间,是相爱的,会吗,他以前,现在,之后会喜欢男人吗?病症会遗传,他总那么钦佩姐姐,因为姐姐勇敢,不世俗,所以他也向往勇敢,不世俗吗?

或许,他今天要订婚的女人,也只是一个幌子罢了。

他不觉得周礼群错,周礼群怎么样都好。

观察过被阳光射透的纯白山茶花吗,层叠的花瓣,阴影处藏的色都是幻变而缤纷的。

花语是,执着,温柔,孤傲,高洁。

为了形容他,他背下三千的花语。

舍友早看不惯韩谭做梦了,刻薄地指着他唤朋友来看:“得,又发神经病了。”

显然在场只有这个人能如此对韩谭说话,和书忱,从情怀讲,他当年是宿舍的大哥,班里的支书;从现实讲,他一年百亿,用美刀记;从道德制高点来讲,他娶了初恋女友,从来洁身自好,没有小三,男的女的都没影。

果然韩谭从善如流,低头认错:“好吧,今天他订婚竟然还会请我,我就冷静一点吧,这些年做的够不体面了,不能辱没他的善良与温柔啊。”

“你妹的原来你也知道不体面,你损死了,”和书忱闻言舒了一口气,笑骂,“都几把兄弟,有什么过不去的,老二都没怪过你。”

要说韩谭做过的最损的事,就是包养舞蹈学院的学生照周礼群整个七分像送去演同志电影。

白驹过隙,日子倏忽不在,同学少年各自出走,当官,创业,深造,韩谭甚至算不上他们中最玩物丧志的,他家底厚,无功无过地混着,也不会差。

许多人和事儿,不用努力就能够记住,有些东西,你想破脑子都想不起来。一个人,在世界上走一遭,什么都不放弃,什么都不丢弃总是倾向不可能。和书忱不可逆转地进入中年,早就开始仔细筛选往事,毕竟采访,自传,都要放点能大谈特谈的东西。

比如创业之初的故事。

各个假期他们总要去各个地方跑一跑的,好男儿嘛,志在四方,大二暑假,韩谭突发奇想,这四方城的蚯蚓我们都抓遍了,嘿,不如去礼群老家玩。

那里不是有革命遗址吗,去看看也怪好。

周礼群眼皮都不抬:“不要。”

喂,就没去过恁家啦,养出你这文静高雅的风骚样,就算是穷山恶水,那我们也觉得是好的啊。

“好你下辈子投胎去吧。”

从小到大周礼群没有过男性友人,这残缺让周礼群和大学里的男人逗嘴,都是学着周红和男人说话的样子,不去认同,不即不离,有些逼人,但实在又知道轻重。

他大概是个天生要众星捧月的婊子,蜕变得好快,学得出色极了。

手风琴,吉他,写剧本,打篮球,下棋,洗照片,杂拌的手艺目不暇接,被红某人压抑着的风情终于催熟了,喷发了,元旦的校晚会,他站在台上主持,洁白的西服,如同在开放一朵优雅而盛大的昙。

下了台,下了课,他幽幽离开所有人的视线,忙着工作,忙着自力更生。

自视甚高的王孙爷们人前唾他“小白脸”,“乡巴佬”,背地里不依不饶地约他吃饭,带他玩;普通男同学,只敢背地里骂他几千遍“骚情”,当面却畏着,甚至有时候周礼群做班长主动关心一下他们,他们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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