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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自从1927年南京城被炮轰,她活着从南京逃到上海已经九年多了,当真是应了那句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她在百乐门蝉联一届又一届的舞皇后,是有点孤独求败的意思。

她记得刚逃难到上海的时候,姚经理在街上追了她一路,请她在路边吃了三碗馄饨,就将她哄到了百乐门当货腰娘。姚经理说:“即使你穿一身破布棉袄,但我一眼就知道你是吃这行饭的料,你是骨子里的骚!”

这话当时听着刺耳,现在回想起来,倒不得不佩服姚经理慧眼识珠了。

茶叶大亨李老板一来就嚷着要见密斯贺,姚经理一面擦着额头的汗一面请她赶紧过去。

贺雪扭了扭腰肢,把花丢在地上走了。

朱丹望着贺雪的背影感叹道:“她真是按照男人梦里的样子去长得。”

越珒听见了,惶惑道:“怎么,你有窥见别人梦境的本事吗?”

“还需要去窥吗,你们男人的心思不是向来都写在脸上,尤其是你们的眼睛,最诚实了!”

越珒眨了眨眼睛道:“有多诚实?”

“喜欢不喜欢,看眼神就知道了。”

“喔?那你替我看看。”

他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的眼睛,微笑着,等着她的答案。

她起先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言论,认真凑近了观察,想要从中读出只言片语,对视了一会儿,她忽然愣住了,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四周静谧,只有一颗心强有力地跳动着。

他原本戏虐的眼神突然变得深情,他的睫毛那样的长,她是误闯进去的一粒沙,出不出来,由不得她。

她扭过头去,赫然发现越城和琉璃已经不见了。

他猛地凑近道:“他们大概是跳舞去了,葛小姐,赏脸跳一支舞吗?”

“我不会跳舞。”

“没关系,我教你。”

“我笨手笨脚。”

“我包教包会。”

“你这样自信?”

“你这样没有自信?”

越珒含笑看着她,看得她发窘,她现在最害怕看他的眼睛了,一看就心慌意乱,胡思乱想。她忽然脱口而出道:“哼,老男人,果然狡猾。”

越珒闻言一怔,又气又无奈,用力将她拉到怀里,松松地挽着腰,无辜道:“我才三十二 ,很老吗?”

越珒闻言一怔,又气又无奈,用力将她拉到怀里,松松地挽着腰,无辜道:“我才三十二 ,很老吗?”

“我才十六。”

“啊,该喂你吃什么,才能让你长得快些?”

朱丹频繁踩着他的脚,在他怀里磕磕绊绊道:“我又不是小猫小狗,倒是你,可别老得太快。”

“这点你放心,我二十二岁的时候就长现在这样,再过个十年二十年,我还是现在这副模样。”

朱丹扑哧笑道:“这么说,你少年老成咯。呀,我实在跳不来,我都说我太笨了,教不会的。”

越珒沉思道:“要不要踩在我的脚上感受一下?”

她真踩了上去,他的脚背托着她整个人的重量,在舞池里旋转着,她像一只刚学会飞的鸟,领略到了新的风景。

“你还没说,你刚刚从我的眼睛里读到了什么?”

“我忘了,不过我现在读到了,嗯你的眼睛在说,你的脚很痛。”

“我的脚的确是有点痛,但是痛得很开心。”

朱丹笑道:“我看你痛,我也挺开心的。”

越珒道:“你这样的坏。”

她从他的脚背上跳下来,依着惯性,她倒是学会了最简单的羽步,赞扬道:“别说,你这方法还挺管用的,就是对你残忍了一点。”

越城难以置信道:“铁树开花啊。”他被吓得节奏全无,不停地踩着琉璃的脚尖。

琉璃抱怨道:“脚痛死了,你搞什么呢!”

越城回过神来,朝着越珒的方向甩了甩头,道:“说来你可能不信,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我大哥跳舞,奇了怪了,什么时候学的……”

琉璃同样纳罕道:“奇了怪了,这狐步舞我怎么教朱丹她都学不会,这一会工夫,她就学会了?”

琉璃全然没了跳舞的心思,从舞池里挤了出来,退到中心吧台点冰水喝。越城狼狈地紧跟其后,坐下来用脚来回踩着她的旋转座椅问道:“怎么不跳了?”

她一甩头,发尾扫到他的脸上,不大高兴道:“累了。”又道:“我问你,你大哥是不是对朱丹有那么一点意思?”

说着把拇指和食指一捏,具像出一点的分量。越城领略到她的意思,掰了掰她的手指头,使严丝合缝的两个指头分开老远,笑着说:“不是一点,是好几点。”

琉璃缩回了手,自讨没趣道:“我不大信,你大哥那样成熟的男人,会喜欢一个刚成年的小女生吗?”

“怎么不能,我不就喜欢你吗?”

“你能一样嘛,你比起你大哥,可幼稚多了!”

越城脸色一变,朝吧台内的服务生要了杯酒,呷了两口,重新笑道:“你觉得喜欢一个人,和年纪有关系吗?”

琉璃答不上来,摇了摇头道:“不知道。”

“你一直不肯接受我,是因为年纪吗?”

“我说的是他们,不是我们。”

“那你说说我们。”

“那你说说我们。”

她哪里知道怕老的不止是女人,男人也是怕的。顾越城怕老,怕死,怕一切用钱解决不了的事情。

他平常凡事都嘻嘻哈哈的,琉璃觉得他没谱,他现在这样郑重其事,她又蓦地害怕起来,又不要他太认真了。

琉璃扭过头去观赏舞池里的一对对俊男靓女,一片片裙摆飘起,纠缠,像鸟类的羽毛,轻轻扬扬地抓心挠肺。

舞池热闹的像一锅沸腾的汤圆,朱丹和越珒则是漂浮在滚水上最白最大的两只粘连在一起的汤圆,琉璃咬了咬嘴唇——他喜欢谁都好,偏偏不该喜欢朱丹。

她心里明镜似的,虽然越城和越珒是亲兄弟,但是一个掌权一个只顾玩乐,顾家以后还不都是他大哥说了算?照此下去,她日后岂不是处处矮她一截!

她一直当朱丹是贴心贴肺,知冷知热的小姊妹。可即使是亲姊妹,也还要互相攀比着,争长争短,拈酸吃醋,是希望姊妹过得好,又不希望姊妹过得比自己好。

想到这,她转过身子对越城道:“婚姻大事,我是要好好想清楚的。”

越城又饮下一杯酒,醉醺醺道:“好,我陪你慢慢想。”

朱丹下了舞池,琉璃亲热地挽住她的手臂,夹在两人中间,笑嘻嘻道:“你看,顾先生的皮鞋都被你踩皱了!”

朱丹一瞥,皮鞋上面的凹陷褶皱与她的鞋尖几乎吻合,赖也赖不掉,心虚道:“这皮鞋我能赔得起吗?”

越珒反问道:“你先说说,这鞋子踩起来可还舒服?”

“很软——倒是挺舒服的。”

越珒满意道:“这就足够了。”

琉璃望了望朱丹痴傻的表情,心想,纵使是块木头,也该动心了。她也不是要人人都爱她,但在她和朱丹之间,他们应该要爱她才是!

琉璃在百乐门的首演相当成功,金色唱片公司随后发行了她的黑胶唱片《玫瑰与夜莺》,短短数日,歌坛新星“夜莺”家喻户晓。公司通知她拍宣传照,问她可有心仪的摄影师,她第一反应就是推荐谈司珂,论拍照,在上海没有人比他更专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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