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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金红烈焰

 

猎户休息站是两座大木屋,一间是三层楼住宿使用,一间是交易所兼交谊厅。

老人叫乔希,抵达休息站安顿好孙子乔恩,便拿出斗蓬借给黎明披上,然后低调的领她到柜檯前,掛单一间房。

在这个战乱的世道,别说是各种牛鬼蛇神、妖魔鬼怪横行三界四海,就是好人也是坏人,坏人也是好人。这种年头,不但能保住小命,还能不得罪谁,或被受牵连,就算是福大命大了。

乔希已年介花甲,他看得出来这位年轻异瞳的女人,不是泛泛之辈。他活到现在,没听过谁遇见兇猛的双头蟒后,还能全身而退的。像他们这种在乱世里讨生活的普通人,不和奇人异士、达官显贵、妖神鬼怪打交道,或扯上关係,是不惹上是非,甚至是杀生之祸的生活第一条法则。

但这位外地来的的女子,出手救了他们祖孙两条小命,他不能不回报。

「如果您愿意和我们祖孙一道进城,傍晚前两个个时辰,到对面那间交易所后面的树下就行。房间的费用您不用掛心。」

乔希在关上房门后,放轻声音对黎明说。

「你们不在此过夜吗?下午从这里出发进城,很赶的,万一在太阳下山前没进城,傍晚通常是鬼神妖魔出没的的时间,不是很安全,这个休息站至少外面还有三层结界。」黎明有点不解的道。

乔希吞了一口口水,继续压低声音道:

「不晓得,您有没有听说,自从黑森狼族去年收復千叶山一带的城镇后,下一个目标就是基尔曼城。这方圆千百里不知道什么时侯会变成战场。基尔曼城的城主,是大法师的弟子,恪天。也不是个好东西,但就是法力高强,所以狼群还未迟迟攻入。」

「对了,再请问一下,黑森狼族在附近吗?」黎明突然蹦出一句问。

乔希瞬间瞪大双眼,张大嘴巴,就在黎明以为他要大声时,乔希又闔上嘴,低声道:

「女巫大人……在下建议您,离狼群远一点。黑森狼族不是普通的狼妖,他们不但能化成人,还会使用火焰。这些狼可怕的不只是会专门掏生物的心脏、烈火焚烧,更可怕的是,他们也通晓当今世上人类的语言和学识,了解人类。兇残、勇猛、智慧、狡诈、机敏、多疑,还成群结队出没打天下。虽然据传闻,黑森狼族似乎不吃人,也不会主动袭击人,但离他们越远越好。」

「谢谢您。我前阵子才刚到此地,人生地不熟的。时间到了我会下去和你们会合一道进城。」

「好的,您好好歇习,晚点见。」

乔希打开门轻手轻脚的出去了。黎明吁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床上,她的衣服半乾半湿的贴在身上,而头发乾的差不多了。

小九跳下她的肩膀,鑽进她的腰包,不到一会,嘴里啣着一套衣服鑽了出来。

黎明很快的换洗梳理后,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

她毫无睡意,脑袋理着从早上到现在发生的一切。

「进城之后……有什么打算吗?」

小九跳上她的锁骨,看着若有所思的黎明问。

「不知道,先进城再看情况。」

黎明答道。

如果要再穿越一次,又是一个极高的风险,这个风险不单单只有时间差,以及会不会卡在时空通道的问题,还有,这里的时空不是她原本的时空,她不清楚这个世道,因为每一个世道都有规则。而万一,又穿错怎么办?

她真的不在乎这辈子是否能再见到湘家那群垃圾,也相信阿诚阿雅、蕾雅三姊弟和爱猫雪儿,在她的施术下,能让他们对自己不会有牵掛。但是,一想到要是无法再回海边的老家和扫墓,就有点放不下。

原本是想离开战乱动盪和罪恶横流的现世,回到过去一见盛世的。

结果,又再入乱世。

一享和平的安寧,真的是生命的奢侈吗?

「唉……」

黎明忍不住深深地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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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合的时间以前,黎明对自己施了易容术,进交易所转转。

这里照理是不少混混骗子、三教九流会出没的地方,所以应该能听到不少东西。

她必须要知道这个时空背景的任何资讯,越多越好,才能更快进入状况。

毕竟出发前温习和研究的歷史是六十三年后的大明盛世,没想到阴错阳差入错世,但人生没有早知道。

黎明化成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一头深棕色的短发,褐色双眼,身上穿的驱魔装也变成普通猎户在穿的墨绿色粗衣,蹬着破烂的褐色靴子,法杖化成腰上的掛刀。而小九则变成一隻小型的猎鹰。

大厅的左侧是吧檯,中间放着好几张桌椅,汉子、年轻人、老人,纷纷坐在桌旁或吧檯旁边的高脚椅上,吸烟喝酒或吃东西,有的大声嚷嚷,有的交头接耳。而两面墙壁,贴满了一张张纸,黎明走过去一边流览纸上的内容,一边竪着耳朵听其他人的谈话。

纸上的内容,大多是物品买卖,上面简单写着物品的项目细节、价格、卖主联络资讯等等,有的纸上还有简单或精緻的图画来呈现买卖的物品,从一般的猎物到各种民生用品都有。

黎明来到另一面墙壁,这面墙壁上贴的也是物品买卖,只是物品不一样,也几乎都是买主在徵求物品,有龙的鳞片、毒蛇的牙、鲸鱼的角、某种药草、稀有的野果…………

就在她的上上下下好奇的看着各式徵买的物品时,一张带图画的单子吸引了她的目光:

悬赏狼皮一张,红宝石、祖母绿各五十克拉,金币五千,丝稠一百卷,骏马二十匹。

意者请洽吧檯酒保详谈。

文句的下面,绘着一张狰狞阴狠、豁牙露齿的黑狼脸。

「哦!这位兄台对狼皮也有兴趣吗?」

一个粗獷低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黎明回身一看,一位身材魁梧、满脸鬍渣的黑肤男子挑着粗眉,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在下随意瀏览而已。」

黎明简单的回道。

「如果你也有兴趣,不如咱们一起干张狼皮,事成后,一起分,怎么样?」

黎明抬起眼,不疾不徐的说:「素闻狼群勇猛超智,这皮恐怕在下消受不起。」

大汉一听,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回头拉开嗓门喊道:「老乔!老布!」

没一会,一老一壮便走了过来。

「熊哥,喊这么大声啥事呀?放火捅虎穴是吧?」老布调了一下背上背着的大砍剑斧,皱起眉道。

熊哥伸出拇指往墙上那张徵求狼皮的单子比了两下道:「这位小哥对狼皮也有点兴趣,咱们组一队今天出发,事成后共分,如何?」

乔希本来一脸困惑,听完后变成一脸惶恐,连忙道:「老头子我就不去啦!今天中午才跟孙子从蛇嘴里捡回一命。」

黎明心里一紧,就在视线和乔希接触的短短一秒,变回原本的脸,然后立刻恢復成中年男子的长相。

乔希立刻会过意来,对看着那张单子的两人说道:「熊哥,布达,我刚想起来这位小哥几个月前跟我买了两斤鹿肉,还有几钱跟我赊着,你们慢聊,我们俩到旁边去把帐算一下。」

「唉!你们怕什么,不就是张狼皮吗?狼成群结伙的,咱们也组队结伙,总会有几隻落单的小狼、病狼或老狼吧?反正只写狼皮一张,又没写其他条件,不给他干一回,你这辈子还在那里苦哈哈的抓兔子哩!」

熊哥捶着胸说完,然后豪迈的放开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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