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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说明一点,我撒谎,做了伪证,这一点我认。但是,人绝对不是我杀的,我是被陷害的,完完全全是冤枉的。”

几位领导面面相觑,都这个时候了,他还这么死鸭子嘴硬?

赵泽宇继续说下去:“死者我认识,她叫洪梅,是董明山家的保姆。前天她给我打电话,约我到巧克力公寓的顶楼天台见面。”

“董明山是谁?”

“原先是我公司的一个合作伙伴,后来因为商业上的一些纠纷,被我起诉了。”

“死者打电话找你做什么?一个小保姆找你,你这身份的人为什么会去?”

“这事说来话长,总之,她手里有偷录到的一些我商业上的电话录音,这些虽然是正常的商业手段,我也不怕调查,当然,实事求是讲,可能有些违规,不过肯定不构成违法犯罪,但是传出去对我、对我家里的声誉影响都很不好。她凭着电话录音,向我勒索钱财,我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所以过去找她谈条件。”

“你为什么不报警?”

“那些电话录音涉及一些商业机密,我想,如果花费不多的钱就可以解决麻烦的话,就没必要报警。我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去找她谈。”

刑警问:“然后呢,发生了什么?”

“接到她的电话后,她要我一个人去见她,我为了以防万一,就找了我公司保安部的经理唐显友陪着一起过去。我们各自开了一辆车,一前一后去了巧克力公寓。我一个人先上天台,唐显友在地下车库等着。结果我刚上天台,洪梅就从门后面跳出来,手里拿着一把匕首向我刺来。我本就有所防备,没被她刺中,赶紧抓住她的手,纠缠了一会儿,把匕首抢了过来,对着她,警告她别过来。谁知她二话不说,直接冲上来,自己撞上了匕首。我吓了一跳,马上推开她,问她,她不是要钱吗,到底要干什么?她说因为我要起诉董明山,如果我不撤诉,董家就会破产。我说这关她一个小保姆什么事啊?她什么话也没说,捡起旁边的包,把里面的东西都扔到了地上,伪装成跟我发生过打斗的场面,转头跑到了天台边缘那扇小门那里,把边缘放着的几个啤酒瓶一个个踢了下去,我还没弄明白她想干什么,她就直接仰面向外倒了出去。我真的是被她陷害的!她身上的伤是她自己撞上匕首造成的,跳楼更是她自己跳的,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你们可以用技术手段好好还原现场,还我清白。”

审讯室隔壁,众人听着他的讲述,陈哲给出了判断:“赵泽宇的表述太有条理了,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细节,井井有条。正常的审讯,嫌疑人交代的信息一开始都是零零碎碎的,最后拼凑出案发经过。他这番话,摆明了就是准备好的台词,很有逻辑。”

旁边几位领导大多也是业务线做起来的,见过太多的审讯工作,正常情况下,嫌疑人在交代犯罪经过时,语言组织能力会变差,逻辑混乱,顾左右而言他,哪怕是主观上想要坦白交代,也容易出现记忆错乱,需要不断修正。嫌疑人第一遍的口供如果很有条理,思维逻辑清晰,那么八成就是背好的台词。

赵泽宇继续说下去:“整个过程发生得很快,洪梅跳楼后,我很慌张,我知道她想陷害我,我拿着匕首,怕留在原地报警的话,到时更解释不清楚,所以我没来得及多想,赶紧跑了。我本来想坐电梯,可手里拿着带血的匕首,怕被人发现,只好走楼梯,到了地下车库后,我把事情经过跟唐显友说了,他让我把衣服鞋子都和他做了调换,凶器也交给了他处理。整个情况就是这样的,你们可以问他,也可以做其他的调查。以上所说句句属实。”

刑警听完他的交代,不禁质疑:“也就是说,死者自己捅伤了自己,然后自己跳下了楼?”

“没错。”

“她这么做是为了栽赃陷害你?”

“对。”

“你为了不惹上嫌疑,所以才带走凶器,最后被我们传唤时,临时编造了一个谎言,说你来巧克力公寓是找小姐?”

“我上楼时经过了1608房间,看到疑似小姐的人正把客人带进去,我就临时想出这个解释。我第一次被你们传唤时撒谎,纯属不想惹上麻烦而已。”

刑警问道:“那么洪梅用自杀来栽赃陷害你的目的是什么?”

“她说是因为我要起诉她的雇主一家,如果我起诉到底,雇主一家会破产。我如果被当成嫌疑人抓走了,后面就没法起诉他们家了。”

刑警冷笑道:“她一个小保姆,雇主一家究竟给了她多大的好处,让她甘愿用自杀来陷害你?”

赵泽宇镇定道:“我也很难理解她的想法,可她就是这么说,这么做了。”

“一派胡言。”

监控室里,陈哲和领导们也都是一个态度,赵泽宇在撒谎,还是个漏洞百出的谎话。

人家一个小保姆,怎么会用自杀来陷害赵泽宇,目的是让赵泽宇被当成犯罪嫌疑人被抓,没法再起诉自己的雇主?完全不合逻辑,一听就是他今早看到短视频在网上疯传,不得不前来自首,仓促之下编造的台词。

临时编的谎言,自然漏洞百出,不合逻辑。

正当这些经验丰富的老刑警、老领导,一个个津津乐道地分析着赵泽宇的可笑口供,追忆往昔自己的审讯经验、如何撬开嫌疑人的嘴时,刑警小孙不合时宜地插了一句话:“陈法医昨天说,死者身上的刀口切入角度,不像被人捅的,大概率是死者自己造成的。”

陈哲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差点跳起来要把小孙掐死:“你昨天怎么没说?”

“陈法医说这只是经验判断,还需要进一步模拟分析。”

审讯室里,赵泽宇继续说着:“关于我交代的这一切,我愿意负法律责任,可人确实不是我捅伤的,更不是我推下楼的,我的主要责任是藏匿了物证,以及前天撒谎,影响了调查工作。我听说现在警方有技术手段可以查出死者身上是自伤还是外伤,也有技术手段判断坠楼者是自己跳下去的,还是被人推下去的。我请求上级法医、技术人员来指导工作,彻底还原案发经过,洗脱我现在无从辩驳的冤枉。”

…………

一天后,局长办公室里,分局领导、刑警队骨干以及市局派来的技术专家都正襟危坐,如临大敌。因为摆在他们面前的是经过多名专家共同研判后得出的、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结论。

根据死者腹部创口的位置和匕首插入方向来看,均不符合“在和赵泽宇打斗过程中被赵泽宇捅伤”这一猜测,相反,死者腹部应为她本人的造作伤;此外,坠楼点附近地面一路都有血迹,没有发现任何拖拽痕迹,结合死者落地轨迹、体态以及坠楼点附近的其他物证综合判断,死者应为自行仰面向后坠楼身亡,排除了被人推下天台的可能性。

唐显友的口供也和赵泽宇的描述没有任何出入,逻辑上严丝合缝。

也就是说,死者确实是自杀的。

此结论一出,渝中公安分局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进退两难之境。

按照实事求是的证据角度来说,赵泽宇杀人一案不成立,赵泽宇面对调查时撒谎以及隐藏证物,都算不上大的罪名。可如果赵泽宇没事,过段时间又出现在公众面前,千百万人都在网上看到了他握着带血的匕首离开天台的视频,结果警方告知大众,他是担心被冤枉才这么干的,大众会信吗?别说大众不会信,恐怕上级领导都会认为公安局在徇私枉法。

事到如今,警局的处境很被动。

赵泽宇绝对不能放,放了警方没办法向各界交代。赵泽宇的口供听起来也是漏洞百出,逻辑不通。一个小保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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