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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

 

喊娘,也有人端着士大夫的架子,一副可杀不可辱的样子。而这赵元丞摆出这般姿态来怕是早早得到消息,以为上面有人保他。萧慎在心中讥笑不已,心道:“这类地方芝麻官哪里能懂朝堂上的暗cha0涌动,怕是还不知道无论如何他是必si无疑的。”

那赵元丞却还在拿腔拿调,说道:“劳烦厂公从京里出来一趟,下官有罪。”说着轻轻放下茶杯,起身拱手,深深鞠一躬,却神se不变,不卑不亢。起身后又道:“只是不知道这地方纠纷,何劳东厂大驾呢?”

萧慎一笑,向星纪一摆手:“给赵大人瞧瞧。”

星纪旋即拿出圣上手谕在他面前展好,上好蚕丝织锦配上乌黑se的玉轴,盖有庆文帝的印信,自是假不了。

“看清楚了吧,赵大人”萧慎背着手,不屑之情溢于言表“那就别慎着了。”又一顿,道:“对了,赵大人最好趁着半夜脑子清楚好好想想都还有谁与此事相关,给本督拟个名单出来,明儿一早大家都省点事儿。”又一招手,底下一个东厂番子拿了纸笔砚墨一应俱全,呈到赵元丞面前。

“赵大人,请吧。”

那赵元丞依旧坐着不动,手里的茶却再也不喝不下了,拿在手里放也不是,喝也不是。良久,缓缓道:“不知厂公让下官写什么呢?”

萧慎笑了:“看来赵大人半夜三更不睡觉脑子也糊涂了,好,就让本督提醒你一下,那庄园的打手王三、王六总得写上吧?还有此处皇庄的管家h进喜……”

“h公公是老祖宗的人。”赵元丞打断萧慎,小心翼翼地提醒道。

萧慎眯起眼睛上上下下打量着赵元丞,脸上的笑意仍是不减:“万岁爷是让本督将涉及此事的所有人都带回去。本来嘛,万岁爷下命令,本督负责把人带到,进了京往刑部大牢一送,暂时就没本督的事儿了,大可回去吃饭睡大觉。等到三司会审的时候赵大人才能再见着本督。”又凑近了,和赵元丞仅一肩之隔,他身量b赵元丞高出半个头不止,气势b人,开口说道:“搬出老祖宗来也不顶用,要怪就怪赵大人您是摊上大事儿了。”他伸出一根手指来,指指上面,神情促狭:“莫要以为g0ng里面有人说话了就是根救命稻草。”

“写吧!赵大人!”

待萧慎一行押解了赵元丞,回到下榻驿站时已过四更天,他正打算抓紧回去歇息时发现宋秋荻站在驿站小院里。

“你怎么还没回去歇息?”萧慎皱着眉问道。

“等你。”

萧慎心中一荡,还未及开口就被宋秋荻拉住手腕,将他往她所住的客房拉“进去说。”

萧慎站在原地,宋秋荻自然也拉不动他,困惑地看着他。

“你和丫鬟的房间,都是妇nv,我怎么好进去?”

房檐下挂着的灯笼发出的橘hse灯火映出萧慎那张皱着眉头、别别扭扭的脸。

宋秋荻在心下大翻白眼,又暗自叹了一口气,心想这人的x子就是你对他好一分,就别扭三分,反倒是上辈子吵架时更放得开,这不是贱骨头是什么。

心中虽然腹诽不止,却也只是报以浅笑,说道:“那妾身就不打扰督公了,督公也早些歇息吧。”

萧慎犹豫了一下问道:“你说要见亲戚,可知的他们住在哪里?”

“听闻他们在完县做生药买卖的,许是药铺有人听说,我明儿去县里的药铺子问问。”

萧慎点点头,道:“多带几个护卫,这县城里不太平。”

又闲谈了几句便各自回去歇息了。

少法的江湖功夫一时倒也奈何不了东厂众人。

萧慎右手持剑,招式乍看之下无甚高明之处,只劈、削、挑、刺这几式剑法基础,只是他使剑的手腕灵活,招式变化极速,每次挥剑绝不拖泥带水,简洁有效。他所用一把尖头十字护手长剑,剑上无甚装饰花纹,和他的招术一样看起来平淡无奇。只见他一个前刺挑了面前一刺客的咽喉,剑芒所到之处,削骨如泥,竟是一柄绝世好剑。

激斗正酣,一个没注意身后一人寻了刀阵的空隙,举刀朝他头顶劈下。

宋秋荻见状忍不住惊呼,这声音也被萧慎听到,与此同时背后的刀风声也呼啸而至,他拧过半个身子举剑格挡,“当”地一声架住了那一刀,然而那使刀的汉子t壮如牛,力大无b,萧慎虽挡住却还是架不住这一刀的下坠之势,刀锋落在了他肩头上,渗出点点血迹。

正当危急之时,星纪持刀赶到,g净利落地抹了大汉的脖子。萧慎压力刚一放松就看向宋秋荻方向,见她身旁无人,心下焦急,对着星纪喊:“让你和玄枵保护她,你怎敢违背命令?”说罢也不再理会他,跳出人群冲了出去,急迈几步横剑来到宋秋荻面前一把拉过她。

“上车!”

两人上了马车后他立即对车夫道:“出城,往开阔地跑!”身后东厂众人将刺客牢牢拖住,令他们一时间难以追赶。

马车飞驰离去,转瞬便出了县城。

坐在车上的宋秋荻几次想查看萧慎肩头上的伤势,但他却一直盯着车外,神情紧张戒备,一刻也没有放松的样子。

“你的伤……”正当她想说给他包扎一下时,只听车窗外一声惨叫,马车随即失控,车内二人纷纷撞到了车厢壁上。

“快跳车!”

接着不由分说地抱住宋秋荻,跳下车来,滚落地上,好在背脊着地,两人都没受什么伤。

只见马车夫x口当中cha着一炳短刀,一击毙命。

但见有骑马的四人朝他们冲过来,萧慎迅速环顾四周,发现旁边就是大片开阔的高粱地,忙拉着宋秋荻往地里钻。四名刺客见状立即下马,也往同一方向追去。

这时节高粱已然成熟,红彤彤的一人多高,偶尔秋风吹过发出“簌簌”的声音,正好掩了二人的脚步声。

两人躲躲藏藏,在高粱地里漫无目的地穿梭,直到突然看见前面站了一个人。

萧慎抬头一看,是一个不过十二三岁的nv孩子,身材瘦小,头发稀h,身上穿着粗布麻衣,一看便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她怀里抱着一个大概两、三岁的小男孩,料想是弟弟一类,小孩头上还戴着一颗狗尾巴草,显然两个人是跑到这里玩耍的。

那nv孩子见到两个形容狼狈的人,其中一个还拿着明晃晃的利剑,上面还有未g的血迹,她立在原地,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恐惧,已然是吓呆了。

脚步声远远传来,萧慎担心这孩子发出声响会引来追兵,便用拿着剑的手伸出一指放在嘴边示意她不要出声。然而这番举动在那孩子看来却是这个浑身血w的人晃了一剑,直接吓得高声尖叫起来,而后抱着孩子迅速跑了。

这一声尖叫立即将那四名蒙面刺客迅速引了过来,萧慎与宋秋荻来不及逃跑,只得与那四个人面对面对峙起来。

萧慎横剑将宋秋荻护在身后,打量着四人身形兵刃,四人皆是普通身材身量,他们两人拿着开山砍刀,一人用剑,一人使棍。

用剑的汉子见己方人多势众,心中觉得胜券在握,不免得意,叫道:“阉狗!你si期到了!”说着直接飞身过来,挺剑直刺,想要领这个头功。

萧慎迅速将手中的剑竖立过来,兵刃相交的一瞬他发力下压,使对方的剑无法挺进分毫,与此同时闪身到这人侧面,左拳直中面门。

自古用剑就是用剑,用拳就是用拳,哪里见过有人剑法拳脚齐使的?那刺客被一拳打蒙了,眼前发黑,萧慎趁机横剑直cha入那人x膛,登时毙命。

这一切发生于电光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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